2005年10月1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拍卖企业为还民工工资
张亮宗 王灿荣

  本报讯 昨天笔者从嵊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,该市通过法院拍卖企业资产,发放了李方向等178名民工总计11万元的拖欠工资。
  据了解,今年6月2日,嵊州某针织服饰有限公司职工任某等70人来到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,称公司拖欠178名职工工资款共25万余元。劳动监察大队立即予以立案处理。
  但就在嵊州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期间,企业主岁承诺付清工资,却偷偷开车去公司拉积存的服装产品和原料,结果被职工自行组织起来的护厂队阻止。鉴此,嵊州劳动监察大队该向企业下达了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,又及时向嵊州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。法院亦迅速予以受理,并于6月22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,将该公司的财产公开拍卖。
  9月26日,法院作出行政裁定,将拍卖所得16万元中11万余元作为工资款。日前,民工们陆续从嵊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取拖欠半年之久的工资款。